湖南长沙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九栋一楼改造项目合同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合同正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CS-************-*发包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承包人(全称): ******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九栋一楼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九栋一楼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九栋一楼(*)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原政务大厅一楼的装修改造工程及新办公场地配套家具的采购。其中装修改造工程包含拆除工程、砌筑工程、吊顶改造、空调改造、电路改造、幕墙改造等。配套家具主要包含办公室、会议室及接待空间的桌椅制作、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工程承包范围:详见附件一最后报价工程量清单及附件二家具供货清单.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元 本项目中标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的最终依据,最终结算价以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磋商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采购阶段所提供的家具采购清单内所列家具数量为暂估值,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结算时按照实际采购的数量与乙方的单价付款。*.付款方式及验收: 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装修改造工程完成拆除工程后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家具完成订货并向甲方提交凭证后支付。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竣工结算及验收后,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说明:待家具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一次性付清。 其他说明:第*次分期支付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百分之*。*.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最终结算金额以竣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付款人: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林卓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其他合同文件。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栋。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三、其他条款*、合同工期说明:因系统原因,电子系统合同内的开工日期默认为合同起草之日,实际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日历日;*、最后报价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家具供货清单及单价明细见附件二;*、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详见附件三;*、其他条款*.*、装修改造工期要求时间要求: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内进场并配合参加设计交底会;*天内开始施工,并开始计算工期;**个日历日内完工。若因甲方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可进行工期签证。*.*、装修改造质量要求①质量标准: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②缺陷责任期:*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③乙方须承诺缺陷责任期间,甲方提出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任务时,*个工作日内响应;小修应在*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大修视具体情况确定。若响应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④施工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委派的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家具交货安装及质量要求①交货时间:所有家具须在成交后一个星期内完成交货及安装(因交货时间紧张,各单位需提前联系做供货准备,确保交货安装时限)。②交货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栋*楼。③交货方式: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④家具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⑤家具整体质保期为*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乙方承诺的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时,以乙方的投标文件为准)。家具出现松动、倾斜、掉漆、褪色、变形、断裂、塌陷等情况且影响正常使用时,均视为产品质量问题,乙方须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⑥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项目验收要求①本项目按长财采购[****]*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②项目竣工及家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负责委托环境检测单位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则一次性扣除合同金额*万元。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连续两次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并不予支付余款。③本项目所有材料或设备因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④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项目实施要求①运输、保管及保险乙方负责建筑材料与家具到改造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乙方负责建筑材料与家具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与送货、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②施工要求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时关键岗位人员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一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进行变更。③施工过程中,采购单位有权随时检查。若未按图纸施工的,应立即整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 *.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支付、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监督乙方按规定佩带安全防护用品,若不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方有权责令停止作业,进行教育及经济处罚。乙方权利和义务:*.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甲方留存;*.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按照〔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按〔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甲方;*.*违约责任①超期约定:除不可抗力导致的超期外,工期超过*-*天扣除****元/天,超过*-**天扣除****元/天,超过**天以上扣除*****元/天,超期**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余款。若因甲方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可进行工期签证。②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经济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款。 发包人(全称):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公章) 承包人(全称): ******(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 ****************XG 组织机构代码: ********MA*L*XAE*P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麓云路***号梅溪湖创新中心****室 法定代理人: 钟钢 法定代理人: 左子昂 委托代理人: 王镱霖 委托代理人: 周智乾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账号: ***************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华龙支行 合同正文结束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附件二 家具供货清单.pdf附件一 最后报价工程量清单.pdf附件三 合同通用条款及合同专用条款.pdf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gp/gpcategory/show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