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1年度干窑镇路灯设施日常维修及抢修工程 补充通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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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干窑镇路灯设施日常维修及抢修工程 补充通知(**)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第**页附件*《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备注原“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施工机械投入必须满足本工程的实际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配备大于等于**米的登高车,并在本表后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登高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或提供相关租赁证明,未提供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现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配备大于等于**米的登高车,并在本表后附登高车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如为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本补充通知内容有冲突,均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详见https://***.******.***/DetailPro/***。*. 本补充通知一经在嗨招电子交易系统“招投标网络业务系统(网址:http://***.******.***)”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投标人在收到本补充通知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招标人:嘉善县****** 招标代理:嘉******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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