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裕安区城市大脑(一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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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城市大脑(一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项目第一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裕安区城市大脑(一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项目第一包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裕采J****F***-*-*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一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号院**号楼*层
*.中标(成交)金额:柒佰零柒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裕安区城市大脑(一期)信息资源整合共享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对政府部门的基础信息在采集、处理、传输、利用的全面梳理,并做出前瞻规划和初步的规范设计,实现对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教育、司法等委办局数据进行调研,梳理;主要工作有系统架构、组织结构、用户管理、业务角色、用户视图、业务流程图管理、数据流程图管理、协调关系管理、信息共享、数据资源分析、数据规范分析、主题库管理、逻辑实体管理、实体关系图管理、数据映射图管理、元数据管理、信息分类编码管理、数据库设计自动生成、信息资源自动生成、实地关系图自动生成、可视化展示分析、目录管理、目录编制、数据上报、申请管理等。
服务要求:
(*)满足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要求。
(*)实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功能。
(*)达到合同和招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指标。
(*)验收项目包括按照合同和招标文件中所标明的软件系统,及相关的技术维护。
服务时间:服务期*年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彬、范文广、冯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人民政府*楼,联系电话:***********。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裕安区人民政府*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七里站阳光巴黎春天**#**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安乐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