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第二水源工程-西城水厂工程子项清水管线工程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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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桂林市第二水源工程-西城水厂工程子项清水管线工程
(招标备案编号:LGGK*******)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 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暂列金额*******.** 元】。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备注: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带◆号的重要子项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附: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主要清单项目.PDF
招标人:******(盖单位法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