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灵川县潭下镇自来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管道敷设(灵青公路)控制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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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灵川县潭下镇自来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管道敷设(招标备案编号:GXXMGL-ZB-(GL)*******)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一、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如下:II标段:管道敷设(灵青公路) 本工程预算经广西公信******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元【其中:预算价*******.**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 元】。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规费*****.**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元,其他****.** 元),增值税******.** 元,暂列金额*元,暂估价* 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并且以投标总价低于招标上限控制价的**%(即*******.**元***%=*******.**元,人民币大写为:叁佰零陆万肆仟零伍拾捌元肆角捌分)作为入围条件。 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即*******.**元)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暂列金额、暂估价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二、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 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XLSII标-主要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公布.pdf招标人:灵川县甘棠江******(盖单位法人章) 联系人:阳送发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盖单位法人章) 联系人:廖小泉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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