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知公告】关于登记“邦家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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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平台及网址:广东“邦家”案信息登记平台,网站地址:https://***.******.***。 二、登记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登记人员范围:经各地司法机关判决认定的“邦家”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四、登记内容:集资参与人的身份信息及银行账户信息。 五、集资参与人在登记信息后,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案回执、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扫描或拍照后录入系统)。 六、集资参与人应及时并如实、全面登记信息,以免影响自身的合法权益。逾期未登记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集资参与人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如登记人借用他人身份投资“邦家”******的,应以被借用人员的身份登记,清退款项由集资参与人与登记人自行协商处理。 *.集资参与人本人去世的,由其权利继承人登记,其权利继承人需提供材料证明其与集资参与人存在继承关系(例如户籍信息底卡、结婚证)。权利继承人登记采取首位登记制,后续发生纠纷由各权利继承人之间自行解决。 *.登记人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登记咨询电话 (*)***-********; (*)***-********; (*)***-********。 以上电话仅提供信息登记系统相关使用的技术问题解答服务,不作其他事项回复。 咨询答复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下午**:**-**:**。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邦家案”处置工作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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