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0年12月份通州湾示范区城乡低保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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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南通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经个人申请,村(居)民主评议、初审,示范区社管局审批,现将通州湾示范区拟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对象,予以长期公示。如对被公示对象享受低保待遇有异议,可向示范区社管局反映,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长期 举报电话:******** 城乡低保审批基本条件:*、常年居住本区,且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年*月*日起,城乡低保标准为***元/人/月);*、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附件:****年**月低保网上公示数据.xlsx 社会管理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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