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缓审批凭祥市东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上石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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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崇环发〔****〕**号凭******:你公司报来的《凭******上石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审查,现通知如下:一、文本矿区范围与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广西凭祥市上石金矿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桂国土资采划〔****〕*号)范围不一致,报告书应进一步核实,根据核实内容完善报告书相关内容。二、报告书缺少立项文件,报告书应补充相关内容。三、报告书污水产生及处理情况前后描述不一致,没有对全厂产生的污水进行整体分析,且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执行标准前后多处表述不一致。四、报告书对废渣场产生的淋溶液回用堆淋生产可行性描述不清,矿山配套公路是否属于本项目工程内容应予以明确,并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完善相关环保措施。五、报告书矿区民采遗留问题前后描述不一致,应进一步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完善报告书内容。六、项目多处出现选矿废水,而项目不涉及选矿内容,建议规范用语。七、鉴于上述问题,******凭******上石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如项目确需建设,应修改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我局审批。请崇左市凭祥生态环境局进行监督检查。崇左市生态环境局****年**月**日(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