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A包】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河西路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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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河西路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东河西路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
东河西路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项目编号:
包采磋〔****〕****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ZY-ZFCG-DH-****-**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为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成功,查询状态为“有效”状态;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均按无效竞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新兴大街丙***号采购人联系人:
康轰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头市开发区支行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
竞争性磋商.docx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A
****年**月**日
*,***,***.**
内******
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站前街汇宾花园小区中标标的信息: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评审成员:
康彩霞 郭燕 宋晓军 吕欣 候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