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小浦镇一期工程(高地村片长桥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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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小浦镇一期工程(高地村片长桥涧)
发包公告
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小浦镇一期工程(高地村片长桥涧)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建设地址为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建设资金自筹及补助,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人为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代理机构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名称为长兴县合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小浦镇一期工程(高地村片长桥涧)。主要包括长桥涧整治河道长度约***.**m,新建生态砌块护岸挡墙***m,具体详见发包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
*.承包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水利水电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承包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长兴县明珠路振力大厦**楼西侧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邵工 联系电话:***********
发包代理机构:******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小浦镇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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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