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东创华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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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D*****DF******项目名称 ********%股权转让方名称 广州华******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广州华南******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广东信德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评字Z**********号),****年*月*日,标的企业召开了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万元减资为***万元。评估基准日(****年**月**日)后发生的注册资本变动带来的股东全部权益变动不在本报告考虑范围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对标的企业及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暇疵进行调查,理解、接受和同意转让方有关情况的披露,并同意承担一切受让风险。 *.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东信德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评字Z**********号),请意向受让方充分细致了解上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资源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 **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 账户名称:广东******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 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意向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账 号:************************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承诺对于标的企业股权状况、资产现状、与之相关的或有关风险与责任及《产权交易合同》条款内容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按照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标的企业均不向转让方或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本次交易成交后,受让方须按已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签署,并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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