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成交公示】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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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号
成交金额:伍拾万零肆仟壹佰贰拾贰元叁角柒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施工范围:详见谈判文件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张丽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立福、蒋晓俊、曹立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按****-****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无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县发改委(公管局) 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分公司
地 址:来安县水安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大彦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zcg******-***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号
成交金额:伍拾万零肆仟壹佰贰拾贰元叁角柒分(¥:******.**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红星村武庄组户户通工程(二次)施工范围:详见谈判文件施工工期:**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张丽执业证书信息:皖************五、评审专家名单:胡立福、蒋晓俊、曹立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按****-****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另行支付,无发票。上述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年 *月**日至 ****年*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向县发改委(公管局) 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
地 址:来安县杨郢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滁州分公司
地 址:来安县水安小区*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大彦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