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37号建行内蒙古分行营业楼1号楼转让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号建行内蒙古分行营业楼*号楼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E交易电子平台信息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FC********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西街**号建行内蒙古分行营业楼*号楼转让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土地******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转让说明事项 *、本次处置房产具有不动产权证(蒙(****)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住宅。房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标的勘验联系人:菅娜 ****-*******。 *、 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