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0年朝阳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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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朝阳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码 A****************工程名称 ****年朝阳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项目标段名称 ****年朝阳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结余资金补充设计项目 编号 A**********************建设单位 朝阳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 赵国玉 联系电话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境内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朝阳******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康星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辽************* ******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宋子鹏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辽************* 建平****** *******.***元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邓雪飞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辽************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董谕 联系电话 ***********备注说明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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