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品格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120个可卸式勾臂车车厢(项目编号:CZZC2020-J1-50088-GXPG)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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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ZC****-J*-*****-GXP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个可卸式勾臂车车厢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所采购可卸式勾臂车车厢须与汉福专汽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收集车配套使用,如潜在投标供应商对货物参数有更详细需求或需要对汉福专汽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收集车进行实地考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踏勘联系人:禤工,电话:****-*******。现场踏勘所需携带证件:公司介绍信、本项目政采云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踏勘人身份证复印件。踏勘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时须出示“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绿色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天,否则将被劝退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为保证潜在供应商有足够的样品制作时间,本项目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延长。*、采购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样品退还”原为“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现更正为:“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评标结束后退还,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更正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ZC****-J*-*****-GXP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个可卸式勾臂车车厢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本项目所采购可卸式勾臂车车厢须与汉福专汽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收集车配套使用,如潜在投标供应商对货物参数有更详细需求或需要对汉福专汽勾臂车车厢可卸式垃圾收集车进行实地考察,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费用自理。踏勘联系人:禤工,电话:****-*******。现场踏勘所需携带证件:公司介绍信、本项目政采云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踏勘人身份证复印件。踏勘人前往现场进行踏勘时须出示“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绿色健康码,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满**天,否则将被劝退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为保证潜在供应商有足够的样品制作时间,本项目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年**月**日**时**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延长。*、采购文件第二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样品退还”原为“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回,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现更正为:“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由采购人保管,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后由采购人退回。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样品评标结束后退还,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东**号联 系 人:潘副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号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韦工电 话:****-*****************年**月**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左市宁明县兴宁大道东**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潘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号**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韦工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