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林各族自治县2020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广西建设工程******受隆林各族自治县商务服务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隆林各族自治县****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项目编号:BSZC****-G*-******-GXJS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商务服务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戚主任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服务综合楼*号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我单位受招标人委托,拟对隆林各族自治县****年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BSZC****-G*-******-GXJS)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须知及前附表、评标办法及评标标准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可于****年**月**日**时**分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招标文件。如需提交意见函,则应当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时,请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的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各一份)、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委托办理时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请携带有效的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办理。对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号服务综合楼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日期:****年**月**日二、开标时间:三、其它补充事宜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