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驻马店市107道路(汝河大道-新阳高速南引线)两侧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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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道路(汝河大道-新阳高速南引线)两侧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驻马店市***道路(汝河大道-新阳高速南引线)两侧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就驻马店市***道路(汝河大道-新阳高速南引线)两侧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于****年**月**日举行了开标会议,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道路(汝河大道-新阳高速南引线)两侧绿化提升项目初步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及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发布的媒介:《河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四厅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王荣霞、秦兰娟、杨奇
五、中标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省******
投标报价:******.**元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体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