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2019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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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委托,对****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c.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e.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f.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g.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投标书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h. 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年华新镇叙中村中小河道整治工程水生态景观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交付地址:青浦区;*、交付日期:根据合同约定*、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贯彻现行国家政府采购政策*、最高限价:*******.**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之日至履约完成**、项目联系人:盛春燕**、电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在有效期内并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加公章及法人章,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原件审阅后退回。验证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号*楼(淀湖路与盈港路交叉口西北侧)验证时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gov.cn*、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号*楼(淀湖路交叉口西北侧)。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委托人携带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进场签到,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G或*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水利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顺路***号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号*楼(淀湖路与盈港路交叉口西北侧)邮编:******邮编:******联系人:夏玉兰联系人:盛春燕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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