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WP[2020]009-01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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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号令)和《鄂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土地交易制度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施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鄂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五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单位:平方米年 万元 地块编号土地座落出让面积用途年限容积 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竞买保证 金起始价增价幅度每次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价款WP(****)***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以西*****.*商业/**住宅/**≤*.*≥**%≤**%********************.**WP(****)***白雉山大道北侧*****.*商业/**住宅/**>*.*≤*.***(商住比*.***)≥**%≤**%***.******.***.**WP(****)***汀祖镇王边村王边大道北侧*****.**商业/**住宅/**>*.*≤*.*(居住≥**%,商业≤*%)≥**%≤**%***.******.***(****)***汀祖镇王边村城际铁路东侧****.*商业/**住宅/**>*.*≤*.*(居住≥**%,商业≤*%)≥**%≤**%***************.**WP(****)***汀祖镇王边村马蹄脚*****商业/**住宅/**>*.*≤*.*(居住≥**%,商业≤*%)≥**%≤**%*****************.**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绿线图; 二、竞买人按以下要求参与竞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的“黑名单”涉及的失信人和各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活动。*、竞买前请认真阅读《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系统竞买人网上操作说明》等文件。*、竞买人可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查询或下载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竞买申请人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首次登录交易系统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应按系统操作说明填写注册表格,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成为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注册用户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法律责任,并视为同意接受网上拍卖出让相关规定、规则的约束。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鄂州WP(****)***-***号地块设有保留底价。四、按鄂州市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的规定,鄂州WP(****)***-***号地块竞得人须在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到鄂州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按出让公告的金额缴纳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价款,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五、鄂州WP(****)***-***号地块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交地确认书》,分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延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六、鄂州WP(****)***-***号地块交付土地时达到土地利用的条件:净地。七、时间要求:*、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鄂州WP(****)***-***号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至*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帐时间为准)。*、鄂州WP(****)***-***号地块拍卖竞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网上交易系统以*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每次*分钟倒计时的最后**秒钟内,网上交易系统会出现*次最高报价的提示。*分钟倒计时结束,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确认当前最高报价为宗地的最终报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自动确认是否成交,并公布出让结果。八、网上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个工作日内持网上下载的准成交确认书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款收据,并带有关资料原件到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接受审查,签订纸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税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出让人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九、如果在使用网上拍卖出让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土地交易业务咨询电话:雷晓云 余 亮 ****-*******北京******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WP[****]***-***网上拍卖出让文件.doc附件:***-***设计要点及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