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经开区天都路延伸段工程、高刘安置点二期、王建沟流域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一期)等项目水土保持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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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开区天都路延伸段工程、高刘安置点二期、王建沟流域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一期)等项目水土保持编制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编号:****AJJFJ***** 二、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天都路延伸段工程、高刘安置点二期、王建沟流域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一期)等项目水土保持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号天怡新世纪 中标(成交)金额:壹拾叁万捌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天都路延伸段工程、高刘安置点二期、王建沟流域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一期)等项目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含水土保持方案书(表)编制及报审、过程监测、竣工验收阶段水保验收等一切工作及承担相关费用。 [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陶爱萍,林艳,孙素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经开区天都路延伸段工程、高刘安置点二期、王建沟流域综合整治系统工程(一期)等项目水土保持编制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if !supportLists]九、[endif]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地址:合经区翡翠路***号管委会B座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管委会B座*楼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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