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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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操作指南
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分为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第二部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
 
 第一部分: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 
通过***国家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农副产品整个操作流程分为以下几步:
一、开通“预算单位管理账号”,用于新建和管理本单位的“采购人交易账号”
*、及时填报情况表激活“预算单位管理账号”账号
(*)下载并填写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xls(见附件*)填写完毕于*月**日前发送到邮箱“******”
(*)预算单位收到账号信息短信后,*个工作日内登录“采购人管理系统”(网址:http://***.******.***),核对完善本单位信息,激活账号。(操作可见:采购人管理账号激活与交易账号导入生成激活.pdf)(见附件*)
*、“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情况表”填写时需注意点
(*)预算单位有食堂(自营)必须预留份额并采购。如果预算单位没有食堂,可以不填预留比例,单位需报送相关信息并注明“无食堂”,收到账户后需激活账号;
(*)如果单位食******或者通过购买服务解决单位伙伴保障,也要填报一定预留份额。
(*)“年度农副产品采购额”的单位为元;
(*)“拟预留比例”直接填写数字即可,不需填写%(如:拟预留比例为**%,直接填写**即可)
(*)“预算单位名称”务必填写全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务必真实有效,所留手机号码将会收到“预算单位管理账号”的账号和密码。 
 (*)各级预算单位****年采购我省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本单位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
*、其他问题
(*)关于报送单位范围。有食堂的预算单位都应当纳入报送范围。没有食堂及农副产品采购需求的可不明确预留比例,但应当报送单位信息并注明“无食堂”。
(*)关于食堂外包问题。各预算单位要与食堂承包方在****年外包合同中明确约定落实有关政策要求,确定相应具体预留比例和具体采购执行主体。预算单位可通过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为具体采购执行主体开通采购权限,有关采购金额纳入相关单位统计数据。
(*)关于多家单位共用一个食堂问题。请相关单位协商共同确定统一的预留比例。由食堂的管理单位或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相关预留比例信息,并在备注中注明共用食堂的其他单位名称。其余单位可不再填报预留比例信息,但应当报送单位信息并注明“共用XX单位食堂”。
二、开通“采购人交易账号”,用于实际采购交易(可见:采购人管理账号激活与交易账号导入生成激活.pdf)(见附件*)
三、使用“采购人交易账号”进行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采购(可见:扶贫***平台采购交易流程.pdf)(见附件*)
四、在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可联系田经理:***********
 
相关附件:
 附件*.xls
 附件*.xls
附件*.pdf
附件*.pdf
 
 第二部分: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
一、各级预算单位****年采购我省经济薄弱地区农副产品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年度本单位食堂农副产品采购总额的**%。
二、已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的预算单位食堂,可直接选择登录苏宁易购和京东商城下单采购。(网址:http://***.******.***.cn/zfcg/wssc/zfcgwssc.shtml)
三、未开通网上商城账号的,操作如下:
下载下列表格填报信息于*月**日前将纸质版送区财政局,电子版发邮箱“******(表格分为“单位自营”和“外包”)
附件*.xlsx
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