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的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的公示经审议,我局近期拟对《张家界桑梓综******燃煤耦合污泥焚烧发电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政务服务中心***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张家界桑梓综******燃煤耦合污泥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桑梓综合利用发电厂内建设单位张家界市桑梓综******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概况本次技改项目为处置张家界城区及周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年处置**万吨(含水率**%)污泥;同步对电厂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污泥干化过程会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后冷凝后少量不可凝气体作为二次供风接入锅炉,经过高温彻底分解;污泥贮存过程产生的臭气均通过抽气管作为二次供风接入锅炉,将臭气引入锅炉内高温彻底分解。项目污泥耦合发电产生的废气经低氮燃烧+SNCR+炉内石灰脱硫+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m高烟囱排放,其废气产生的SO*、NOX、烟尘可达到《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中的限值要求,汞及其化合物可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HCl、其余重金属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排放标准可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加强绿化后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标准要求。*)水污染物控制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污泥经干化后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防尘用水等,不外排。本工程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噪声污染物控制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针对各类主要声源的特点,拟建项目采取隔声、消音、减振、吸声等治理措施治理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固体污染物控制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机油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机构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因素主要为危废储存过程等产生的环境风险。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紧急应变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