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沁自然让告字[202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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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沁自然让告字[****]**号) 沁自然让告字[****]**号****/**/** 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沁水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张村乡胡家沟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郑庄镇张峰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餐饮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餐饮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柿庄镇柿庄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嘉峰镇潘庄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郑村镇肖庄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宗地编号: qs****-**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宗地坐落: 端氏镇端氏村 出让年限: **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 主要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土地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近三年在我县范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报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但低于底价不予出让。本次公开出让餐饮与商务金融用地报名达三家以上(含三家),采取拍卖出让方式,报名不达三家,采取挂牌出让方式;工业用地采取挂牌出让方式。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分 在 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以上宗地范围内如地上、地下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或个人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qs****-**和qs****-**号宗地原地类涉及农用地,土地出让金不包含耕地开垦费和社保资金、耕地占用税等,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缴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沁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交易中心)****-*******(自然资源局) 开户单位:沁水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沁水支行 银行帐号:************ 沁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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