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镜湖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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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号),要求全省**个市(除黄山市外)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执行省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要求,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橙色预警,并于**月**日**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大市民可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的,需做好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公众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并加强户外防护,可暂停大型户外活动。倡导公众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倡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实行**小时值班。 二、根据气象作业条件,随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预警标准和污染减排要求,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清单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日**点前将预警发布、响应及采取措施等情况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解除预警。 电话:******* 联系人:徐林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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