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凤阳县大庙镇2020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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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大庙镇****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凤阳县大庙镇****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czgc******-***-**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联系人及电话戴主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安徽鑫汇******投标资格响应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投标价(元)壹佰陆拾玖万壹仟伍佰壹拾贰元柒角肆分(*******.**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杨小虎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业绩/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招标代理费****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融媒体中心西附楼*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起投诉日期;(*)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凤阳县大庙镇****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凤阳县大庙镇****年度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czgc******-***-**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庙镇人民政府地址滁州市凤阳县大庙镇联系人及电话戴主任***********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地址滁州市凤阳县中都府邸办公楼***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名称安徽鑫汇******投标资格响应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投标价(元)壹佰陆拾玖万壹仟伍佰壹拾贰元柒角肆分(*******.**元)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杨小虎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业绩/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交易中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招标代理费****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融媒体中心西附楼*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提起投诉日期;(*)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署名。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