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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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内容第五章三、商务要求*.*支付方式更正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分**个月抵扣当月实际结算金额),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按月结算,结算依据按照实际用量进行结算。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加盖采购人公章的送货(签收)清单、等额有效发票。其余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它补充事宜:无。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自贡市大安区恐大路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省******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新城时代大道***号君豪御园**栋二楼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电话:****-*******五、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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