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当涂县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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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MASCG-*-F-H-****-****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 中标人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淝河东街*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眼科超声乳化仪品牌:眼力健规格型号:COMPACT INTUITIV数量:*台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少云、苏元元、骆本生、李海燕、王秀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兴******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当涂县太白东路***号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当涂县人民医院 地 址:马鞍山市当涂县太平府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兴****** 地址:当涂县太白东路***号二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聪 丁伯银 电  话:****-******* *********** 附件:招标文件.pdf主要中标标的信息.doc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doc富文本输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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