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沐川县自然资源局沐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技术服务核查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第2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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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沐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技术服务核查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第*包:****** 第*包:****** 第*包:****** 第*包:******供应商******(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号*幢*单元***号);******(乐山市市中区居竹街***号)。中标(成交)金额******元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名称:沐川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技术服务核查项目(第二次)。 服务范围:对投资公司负责实施的挂钩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服务要求:对项目验收复垦地块***%实地核查和测量技术核查。结合对验收提交资料成果在影像和立项年度变更成果数据、最新变更成果数据库进行叠加、数据分析、验收资料等进行核查。对货币化安置真实性和竣工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核查。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年**月**日(除因项目未完成等特殊原因外),技术单位可提前进场。 服务标准:以采购文件内容和相关行业标准为准。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黄孟琦(组长)、吴广林、丘梅、李佳、张勇(业主代表)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收取。代理机构收费金额第一包:****元;第二包:****元;第三包:****元;第四包:****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中标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介绍信、缴纳服务费证明(均加盖公章)到四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者通过邮寄(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沐川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乐山市沐川县沐溪镇沐源路 *** 号联系方式: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燕路北段***号龙湾水岸汉庭酒店**楼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老师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评审文件: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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