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自然资告字〔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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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琼自然资告字〔****〕**号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琼中县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南区,编号为QZ-*******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宗地位置面积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出让年限建筑高度土地用途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加价幅度(万元)QZ-*******琼中县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南区*****.**平方米(**.**亩)*.*≤F≤*.*≥**%**%≤G≤**%**年≤**米仓储用地**%、工业用地**%*******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存在在海南省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存在在海南省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或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B***室购取挂牌出让文件。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或海口市蓝天路国机中洋公馆*B***室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竞买文件。(三)地块须按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四)项目规划条件必须符合我县所在片区的总体要求和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产业布局规划,该宗地用于建设农产品加工项目,地块投资强度指标均不低于***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不低于***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不低于** 万元/亩,竞得人须在海南省琼******开发地块。上述地块开发约定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五)竞买成功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并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六)竞买成功后,竞得人须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日内与海南湾岭农产品加工物流园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七)竞得人在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后**日内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出让合同约定方式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财政非税收专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八)其他费用缴付。竞得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及《不动产权证书》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相关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九)根据《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总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在*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十)开发建设期限:竞得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年内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如未按期完成计划投资建设和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经县政府批准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十一)按正常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受理申请报名手续,节假日除外。(十二)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十三)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查询网址:http://***.******.***://***.******.***.cn/ggzy/http://***.******.***.cn九、咨询方式:咨询电话:****-******** ******** 联系人:赖先生 林小姐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