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48头安格斯(成年母牛)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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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安格斯(成年母牛)整体转让交易公告活体牛挂牌价 ** 元保证金 ***,***元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项目名称**头安格斯(成年母牛)整体转让项目编号**QT********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截止日期****/**/**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个周期。标的概况存放地鄂温克旗利丰*S店南**公里,畜禽良种繁育中心标的现状**头安格斯成年母牛活体评估情况评估价(元)无评估基准日无评估机构无转让底价(元)**元(每公斤)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呼伦贝尔生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注册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定代表人:殷淑艳经济类型:其他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其他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呼伦贝尔生态产业技术研究院特别告知 *、本次转让标的为**头安格斯牛(成年母牛),转让挂牌底价为公斤单价,每头牛预估重量为***公斤,预估总重量*****公斤。实际转让只数为**头,最终交割的总重量以过磅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接过程中不允许受让方对标的进行挑选。*、标的存放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利丰*S店南**公里,畜禽良种繁育中心。标的勘验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勘验标的联系人:程毅鸣,电话:***********。 *、本次标的转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相关发票。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牲畜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验,未勘验标的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此次转让标的物系活畜,转让方保证标的物交接时为活体,交接完毕后(以标的装至运输车辆上即为交接完毕)转让方不对所标的物的健康状况负责,无论受让方将标的物用于何种目的,转让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饲养、管理等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以及经营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中心以预估价款[预估总重量(*****公斤)×最终成交单价]为基数收取转、受让双方的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 。转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内蒙古******(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公告要求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次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见“与转让的相关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标的物总重量*****公斤为预估数,实际总重量以交接时的过磅数量为准,预付交易价款=预估总重量(*****公斤)×最终成交单价。 *、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及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履约承诺书》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须在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预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和《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最终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拾万元整)交纳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交接及运输工作等,转让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上述工作的,延期一天交接或运输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押金的**%,以此类推,直至保证金扣除完毕。押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交易双方需在收到中心出具的《资产交接通知书》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交接及运输工作。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要求自行运输标的物,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因保管、搬运、处理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双方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记录、确认交接标的的数量等关键信息。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交接后保管责任即由受让方承担。 *、转受让方双方在标的物交接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由进行交付。即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有超出部分,由转让方在标的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均为活畜,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见“特别告知”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至 ****/**/**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受让(承租)申请书(法人).doc受让(承租)申请(自然人).doc保证金及处置方式金额:******元 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付清预付交易价款、押金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预付交易价款、押金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见“受让申请书”附件下载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pdf联系方式标的咨询田经理*********** 盛经理:***********技术支持艾经理***********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号其 他勘验联系人:程毅鸣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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