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临颍县台陈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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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台陈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临颍县台陈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受临颍县畜牧局的委托,就临颍县台陈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二次)于****年**月**日**时**分,在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临颍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进行了开标,在第二评标室进行了评标,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临颍县台陈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工程(二次)项目编号:LYGC-****-****、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一标段(施工):第一中标候选人:河******
投标报价: *******.**元大写: 陆佰壹拾柒万叁仟玖佰零柒元壹角伍分工 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项目经理: 张航航 注册编号: 豫************第二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 元大写: 陆佰壹拾柒万柒仟捌佰贰拾叁元壹角玖分工 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工程项目经理: 张晓艺 注册编号:豫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 元大写:陆佰壹拾柒万陆仟贰佰玖拾肆元零伍分 工 期:**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工程项目经理: 李进周注册编号:豫 ************ 二标段(监理):本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流标。*、评标委员会组成: 王新华 陈要三 赵亚非 胡广超 李栋良*、中标项目公示期:****年**月**日--****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公示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由临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 标 人:临颍县畜牧局联 系 人:陶女士联系电话:****~*******监督部门:临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 话:****-******* 代理机构:******地 址:漯河市嵩山路与松江路交叉口舒漫财富中心C座联 系 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