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潢川县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及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项目和潢川县城区空气质量小型站项目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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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一包(息县).doc 招标文件二包(息县).doc 一、项目编号:潢公采【****】***号 二、项目名称:潢川县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及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项目和潢川县城区空气质量小型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一包 聚光科技(杭州)******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号 *******元 二包 潢川****** 潢川县环城路与宁西路交叉口向西**米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潢川县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及柴油货车路检路查项目和潢川县城区空气质量小型站项目 采购需求 一包:城区空气质量小型站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二包:大气监测能力建设及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合格标准 质保期 质保期* 年,免费维护期 * 年 供货及安装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方胜、徐建彬、潘艳、熊娟、宋文宋。 六、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纳。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式为:中标金额***万以下的部分按照*.*%计取,***万-***万部分按照*.*%)。 招标代理服务费:一包*****元;二包*****.*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息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潢川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潢川县三环西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号*号楼*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评分表及评标报告(*包).pdf 评分表及评标报告(*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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