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消杀指挥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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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杀指挥车自行采购结果公告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采购项目名称: 消杀指挥车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万元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购买消杀指挥车用途:实时消杀指挥应急工作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东******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万元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名称:消杀指挥车:规格型号:程力重工牌CLH***XZHF*及车载消杀设备。售价:人民币***.**万元,售后保障:底盘三年或*万公里保养等。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车已到货,仪器设备正在验收。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经多家询价,三家公司符合参数要求,经对比选择价优的广东******产品交货期限: **个日历日联系方式: ***********采购人: 黄奕钦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苑路*号联系电话: ****-******** 传真:****-********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联系电话: 传真:********备注: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