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创办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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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号)文件第三点规定,对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的每人给予****元补贴。婺源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认真组织,积极宣传疫情期间农民工创办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通过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场核查,现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疫情防控期间创办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朱德盛,男,农业户籍,身份证号*****************,****年*月**日在婺源县紫阳镇茶乡西路**号创办婺源******。 公示期为*天,如有异议,请向婺源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 婺源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