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涟源市斗笠山镇三期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择招标代理公司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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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招标项目涟源市斗笠山镇三期城棚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涟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涟发改审[****]**号批准建设。投资估算约 ***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自筹 ,招标人为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改造香花台路***米、红卫路***米;新建安居路***米;排水管网****米;配套建设挡土墙、绿化、亮化、及其他园建等设施建设。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内容包括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代理费用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元),报价必须为人民币贰万捌仟元(¥*****元),报价书必须按项目单位提供的样板格式填写完整,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书和封套均必须显示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四、资格要求
*.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承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已进入娄底市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为****年*月**日公布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失信行为“黑名单”的通知》的失信行为单位,或近一年内在湖南省内各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受到违规处罚的单位)。
五、投标时间、地点
*、请于****年  * 月 *  日  ** 点  ** 分投标截止前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湘中大道市政府大院东侧)提交投标书(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附身份证)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由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签字盖章)、法人代表证明(附身份证并盖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否则,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与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被举报作假,核查属实,将取消资格,根据排名顺序依次替补,若前两名都不符合条件,则重新抽取。资质条件现场查验,不需密封。
六、抽取方式按娄政发〔****〕*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抽取方式为:一轮抽取法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进行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少于*家,则重新发布邀请书并组织抽取。
七、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八、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九、所有进入交易中心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C,近**日内与确诊、疑似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等三类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涟源市斗笠山镇
联系人:童继业         联系电话: ***********
 
                      
涟源市斗笠山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
               投标报价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邀请书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小写)    
万元(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邀请书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        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若我方中标:
*.*我单位无条件接受      邀请书及其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邀请书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定合同。
*.*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我方同意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娄政发〔****〕**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组建监督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并严格按程序组织招标。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投标人: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姓名)(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