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流标公示】宁德市金兰小区保障性安居(一期)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异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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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金兰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 流标公示 本工程于****年**月**日在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流标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城A区*幢***室 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宁德市金兰小区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期)智能化工程(二次招标)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中******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提供的检验报告加盖所******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提供的检验报告未加盖所投品牌制造商公章,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未提供检验报告,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河******未提供检验报告,不符合评标办法和标准第***.******.***款规定,否决其投标; 四、经评审合格有效投标人为*家,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流标。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阮龙斌(主任)、许家标、王进文、胡尧峰、李建峰 六、公示其他内容 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七、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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