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崇明区政府大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崇明区政府大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上海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首絮******受委托,对崇明区政府大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不接受转包分包。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崇明区政府大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XM-**-********-****)*、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崇明区政府大院食堂餐饮服务 。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交付地址:人民路**号*、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最高限价:*******.**元(一年费用)**、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联系人:茆蕾**、电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年*月份(含*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股东组成情况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至****-**-** **:**:**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年*月*日,上午*时至**时, 下午**时至**时,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上传资料的彩色打印件及原件,至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二一五一弄祥腾·东平森林别墅**号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将被拒绝。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留存)。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gov.cn*、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号*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可以无线上网、正常进行开标操作的笔记本电脑。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事项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采购文件购置费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首絮******地址:上海市崇明区人民路**号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二一五一弄祥腾·东平森林别墅**号邮编:******邮编:******联系人:行政科联系人:茆蕾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