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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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ZHMGP-****-**** 二、合同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ZHMGP-****-****A** 四、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惠民县人民法院 地 址:滨州市惠民县环城南路**号 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滨州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ZHMGP-****-****、A** 合同编号: ZHMGP-****-**** 甲 方: 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 乙 方: 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本合同格式及有关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捌拾肆万玖仟元整 。(金额:******.**元,税额:*****.**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帐号:******************** 五、资金来源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伍拾万玖仟肆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贰拾伍万肆仟柒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 捌万肆仟玖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货款发票:付款前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交付日期、地点和保修期 *、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内交付。 *、交付地点: 惠民县人民法院 *、保修期: 一年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同级财政部门一份。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明事项,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规范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另附附件。甲方:惠民县人民法院 乙方: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惠民县人民法院合同.pdf惠民县人民法院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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