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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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ZHMGP-****-****
二、合同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ZHMGP-****-****A**
四、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惠民县人民法院
地 址:滨州市惠民县环城南路**号
联系方式:*******供应商(乙方):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号院*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滨州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惠民县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ZHMGP-****-****、A**
合同编号: ZHMGP-****-**** 甲 方: 滨州市惠民县人民法院 乙 方: 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甲方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
(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本合同格式及有关合同条款
(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做出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成交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及规格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的货物、数量及规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附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元,大写: 捌拾肆万玖仟元整 。(金额:******.**元,税额:*****.**元)(分项价格详见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回龙观支行
帐号:********************
五、资金来源
□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 财政性资金 元 □ 自筹性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滨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伍拾万玖仟肆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设备到货安装并验收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人民币 贰拾伍万肆仟柒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尾款人民币 捌万肆仟玖佰元 整(小写表示为: *****.**元 )。
*.货款发票:付款前乙方给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交付日期、地点和保修期
*、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 日内交付。
*、交付地点: 惠民县人民法院
*、保修期: 一年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九、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同级财政部门一份。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明事项,由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赢、合法规范原则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另附附件。甲方:惠民县人民法院 乙方:航天国政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住 址: 住 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惠民县人民法院合同.pdf惠民县人民法院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