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坪山文化中心南区演艺中心运营商服务项目的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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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坪山文化中心南区演艺中心运营商服务项目的终止公告项目编号:PSJY**********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各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单位的申请,坪山文化中心南区演艺中心运营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SJY**********)公共演出服务部分以政府采购采购服务的形式实施,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相关公共演出又按照市场化运作由供应商实施营利性经营,该操作模式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相冲突。鉴于本项目实质为特许经营权授予项目,后续将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上位法的框架下,进一步研究本项目操作模式及有关事项。现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条(二)的规定,终止该项目招标,待后续进一步明确并完善需求相关内容后重新招标。特此公告。深**********年**月**日附件:关于坪山文化中心南区演艺中心运营商服务项目的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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