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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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繁自然资规告字[****]**号经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单位:平方米;万元编号地块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出让方式起叫(始)价保证金出让条件FT****城东新区(峨山镇凤形村)*****平方米(地块一****平方米,地块二*****平方米)地块一:商业用地(农贸市场),地块二为居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为*.*容积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地块一≤**%,地块二≤**%;*.建筑限高:农贸市场≤**米、住宅≤**米。住宅**年、商业**年拍卖********净地(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出让交付FT****老城区(西门河西侧)*****平方米(地块一****平方米,地块二*****平方米)地块一:商业用地(农贸市场),地块二为商住用地*.综合容积率为*.*容积率≤*.*;规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密度:地块一≤**%,地块二≤**%;*.建筑限高:农贸市场≤**米、住宅≤**米。住宅**年、商业**年拍卖********净地(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出让交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拍卖地块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开发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工作日)到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开发利用股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报名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流拍。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定于****年*月**日下午*:**。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开发程度:*.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三)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对有关书面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对出让文件、宗地现状有异议为由,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四)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五)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的**%转作履约定金(可冲抵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地块成交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回(不计息) (六)成交后**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采取货币方式支付,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出让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全部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缴清后,予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七)地块成交,出让合同签订后**日内交付土地,*个月内动工建设。FT****号地块建设工期为**个月,FT****号地块建设工期为**个月,具体以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日期为准。 (八)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必须按照出让人提供的规划方案(即:FT****号地块为城东新区FE**-**-**、FE**-**-**地块规划方案,FT****号地块为老城区FE**-**-**、FE**-**-**地块规划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先期建设农贸市场,待农贸市场建设完成并正式运营后,住宅方可预售(销售)。 (九)FT****号地块竞得人须向繁昌区政府提供在地块二内建设的**套****.**平方米(具体以测绘面积为准)商品住宅用于回迁安置,具体位置为*#楼*单元,户型***.**平方米、***.*平方米各**套,回购价为****元/平方米;FT****号竞得人须向区政府提供在地块二内建设的**套****.**平方米(具体以测绘面积为准)商品住宅用于回迁安置,具体位置为*#楼*单元、*单元,其中***.**平方米户型**套、户型***.**平方米**套,回购价格为****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待基础验收合格后支付总房款的**%,待完成主体结构层**%支付总房款的**%,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支付总房款的**%。具体事宜由芜湖******与竞得人另行约定。  (十)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根据《芜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芜政办〔****〕*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新建的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平方米配套建设,建筑面积不足***平方米按***平方米配套建设,且有一定的室外活动空间。建成后无偿移交地方政府,产权归政府所有。 (十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内持有**%(含)以上的股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一)联系地址、电话: 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 (二)联系人:高志国、 强 婧。 (三)开户单位:芜湖市繁昌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建行繁昌支行; 账 号:********************。芜湖市繁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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