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樵弘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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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弘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樵弘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招标代理机构:******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樵弘轩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定标过程、评标结果、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要求/承诺广********,***,***.**黄少彬/粤******************* 日历天/*** 日历天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号*楼邮政编码:******受理异议部门:佛山市南海区西******电 话:****-********传 真:****-********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大院邮 编:******招标代理机构:******电 话:****-********-***传 真:****-********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号华辉大厦****室邮 编:******附件:评标结果公开附件其他其他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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