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城投?天郡”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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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天郡”项目策划及销售代理业务答疑纪要(一)招标项目编号:E*******************本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一、原招标文件第*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三点业绩考核第*点、第*点修改如下:*、本项目设立营销激励机制,开盘(若有分批开盘,按批次计业绩考评)后*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的,奖励总销售额的*‰;开盘(若有分批开盘,按批次计业绩考评)*年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奖励总销售额的*‰;两项奖励可重复计算,但激励总金额不超过总销售额的千分之二(含)”。*、本项目同时设立营销处罚机制,开盘(若有分批开盘,按批次计业绩考评)后*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的,处罚未完成总销售额的*‰;开盘(若有分批开盘,按批次计业绩考评)*个月内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面积的**%,处罚未完成总销售额的*‰;两项奖励可重复计算,但处罚总金额不超过未销售额的千分之二(含)”。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武平县天安****** 招标代理单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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