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检测鉴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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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检测鉴定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原文链接地址北京******受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负责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检测鉴定项目”提供全过程招标代理业务,该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于****年**月**日**时**分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中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检测鉴定项目;
*.招标编号:DFHT****-****-FW**;
*.招标范围:完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工程房屋质量检测及安全鉴定工作等。
*.建设地点:南辅路以北、永春河兴顺路以东、丙五路以南;
*.服务期限: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天内完成所有检测项目并提供正式检测鉴定报告;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黄淑芬、邓慰萱、王健、赵莹、张春光
三、中标情况说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东区住宅检测鉴定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三开标室开标,当日评标工作顺利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吉******;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吉林省开元******;第四中标候选人为:******;第五中标候选人为:吉林省国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综合得分靠前的三名投标人为本项目的入围单位。若公示期内无异议,确定吉******、吉******、吉林省开元******为中标人。
于****年*月*日吉林省开元******出具放弃中标函,称其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价格以三家中标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合同单价,此次中标价格为折扣系数*.**,公司不能接受其价格作为中标价,因此放弃中标资格。
经请示招标人,招标人决定,确定顺延第四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于****年*月*日******出具放弃入围声明函,称其因价格原因,放弃此次入围。
经请示招标人,招标人决定,确定顺延第五中标候选人吉林省国建******为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四、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入围单位一:吉******;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
地址: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光街***号一、二楼;
项目负责人:杜忱&&&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B***
入围单位二:吉******;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 ;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创信街***号;
项目负责人:陶冶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B***;
入围单位三:吉林省国建******;
中标价格:折扣系数*.** ;
地址:长春市空港经济开发区远航大路以北、春港大街以西区域;
项目负责人:何维国 &&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证书;&&证书编号:**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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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春市东风大街****号
联系人:宁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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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楼
联系人:孙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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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