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华容区政府新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谈判公告(二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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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湖北******受鄂州市华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华容区政府新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投标资质条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华容区政府新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RQCG-*******
*、项目预算:**万元(含*万元厨房碗筷用具,中标后根据甲方要求采购)。
*、项目内容:食堂厨房设备、桌椅、锅碗瓢盆、厨具等制造、生产、安装。具体内容参照第三部分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报名地点:湖北******,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路**-*号(市地税稽查局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交货期:****年*月**日前完工。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生产或销售厨房设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理证、税务登记证;
三、、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者是取得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开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四、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湖北地区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报名时间: ****年* 月*日至****年* 月**日上午*:**至**:**—下午**:**至**:**(工作时间内)
供应******工作人员资格审验合格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资质最终审查以专家或监督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开标前供应商需提供交纳保证金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以现金或者“公对公账号”形式向湖北******交纳谈判保证金。
(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收款人全称:湖北******;
开户行:鄂州市农行东城支行; 账 号:*****************
**、 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湖北******会议室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天。
**、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进行勘察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投标单位自行现场进行勘察,以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各种信息资料
**.*招标单位对本招标文件所作出的解释、理解推论由其自己负责
**.*由于现场勘察没有进行或者不详细所导致的一切问题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华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夏局长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贤 联系电话:****-******* 传真:****-*******
湖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