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南安市九都镇美星村景观提升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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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tFragment南安市九都镇美星村景观提升工程澄清、修改通知招标编号:NA[****]***号各投标人:一、招标公告第*.*原: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营林生产(包含营林、造林、栽植、抚育、采伐、资源培育等)项目。变更为: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技术工人、资金、设备等条件。二、招标公告第*.*原:开户银行:福建南安******溪美支行;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变更为:开户银行:福建南安******溪美支行;帐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第***.******.***原: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施工员*人,安全员*人。变更为: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施工员*人,安全员*人。(注: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有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施工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岗位证书扫描件。安全员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岗位证书扫描件,且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能查询到姓名、证书编号。)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若招标文件或澄清、修改通知中有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通知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招 标 人:南安市九都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日 期:****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