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关于受理淮南市鑫汇鞋材有限公司淮南鑫汇鞋材生产线技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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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淮南鑫汇鞋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淮南鑫汇鞋材生产线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淮南市八公山区工业集聚区八公山路东侧
公示时间:****年*月*日
项目概况:淮南鑫汇鞋材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项目购置单色注塑机*台,双色注塑机*台,喷漆流水线*套,总建筑面积****平发米,项目总投资****万元。
淮南市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年*月*日对本项目进行备案,项目编码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有组织排放搅拌、造粒、注塑、喷漆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与二甲苯,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m排气筒P*排放后,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与二甲苯经集气罩收集由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m高排气筒P*排放后,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排放限值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无组织主要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与二甲苯,使用吸尘器除尘与做好人工防护。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约为*.****t/a,排放速率约为*.***kg/h,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约为*.****t/a,排放速率约为*.****kg/h,项目无组织二甲苯排放量约为*.**t/a,排放速率约为*.***kg/h,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对厂区粉尘(扬尘)进行防治。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西部污水处理厂,不对项目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设备等应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汽车进出采用限速、禁鸣等措施,同时加强临道路绿化,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废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各种废物产生后均置于专门存放区域暂存,一般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间内暂存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要求。
(六)项目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应急措施及制度,加强风险管理,有关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其他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认真落实。
联系方式:*******
电话:*******
联系地址:八公山步行街内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