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勘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勘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勘测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勘测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大连市新监管场所建设项目红线外雨水、污水、给水配套工程勘测建设单位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智零(大连)******工程类别
其他项目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建设地点
金普新区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穆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AY*********
-**.******%
***.******.***.*.**
合格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穆星 注册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证书编号 AY*********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合格 企业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评审得分 **.**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号文)下浮**%。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