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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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招标公告项目名称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招标人名******代理机构名称中******项目批准机关名称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财政项目规模长****米,宽**米,采用黑色沥青路面建设地点靖江市新桥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本 标 段计划工期****************-BD-***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天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三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沥青供应能力。投标人在靖江及周边县、市(含靖江、江阴、如皋、泰兴、高港、泰州等)现有或租用****型或以上的沥青拌合楼,且拌和楼距离本项目道路任意位置沥青料运距不得超过**km(陆路运输,不得有轮渡水运),以确保沥青料到工地满足规范要求。需提供的证明:(*)距离的认定:提供从自有或租用沥青拌和楼设立点驾车到靖江市新桥镇人民政府的导航路线截图,且必须要有行车距离显示的彩色截图;(*)自有设备的:需提供采购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租用设备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的采购合同及发票原件扫描件
注:a.投标人不得租用本项目的其它投标人的自有沥青拌合楼。否则,均为无效;
b.不同投标人不得租用同一出租方的拌合楼。否则,均为无效。
c.本次资格审查材料中所涉及到的原件资料招标人将会在中标公示期内随时核查,投标人需积极响应。投标人若提供虚假承诺骗取中标或拒不提交原件核验,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资审)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 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附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查看* 振新路(新江路-夹港)道路建设工程*稿.pdf *** 查看 联系方式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中******地址靖江市新桥镇润新大道*号地址靖江市同康花苑北区D-*-**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朱磊联系人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