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繁昌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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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FW****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安徽地源不******;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路*号嘉华中心B座****室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时间:*个月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强婧、王超、徐礼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无效投标单位:安徽新天地******,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意见:废标。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繁昌区新城华府**号*单元***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峨溪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荷泽市市辖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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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段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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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附件
*、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中标单位业绩(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