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保测评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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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保测评项目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县两级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保测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市县两级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保测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包
五、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评标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元)*市县两级业务系统信息安全等保测评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东方红大道***号新天地*******.**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得生(采购人代表)程涛刘明俊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附近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厂单身楼一楼监督人: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